各二级学院、部、处,校直属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清明节放假安排为: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4月2日(星期一)的课调至3月31日(星期六),4月3日(星期二)的课调至4月1日(星期日)。
二、节日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值班,特别要重视做好校园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安排领导和中层干部值班,值班安排详见校园网上值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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