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会小组、各位教职工:
根据学校工会《关于评选2016-2017年度校级“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16-2017年度学院“三育人”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以及校级“三育人”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的评选推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校级“三育人”工作先进个人。推荐人选须在2016、2017年度学校考核中至少一次考核为“优秀”并且在院级“三育人”工作先进个人范围内提名。近两届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育人”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人员不重复推荐评选。我院推荐名额1人。
2.院级“三育人”工作先进个人。在学院各项工作中表现优秀者。
二、评选程序和要求
1.以分工会小组为单位,每组推荐校级“三育人”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1名(在全院范围内推荐);院级“三育人”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1名(在本小组范围内推荐)。
2.学院分工会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组织评选和推荐活动,最终产生校级“三育人”工作先进个人推荐人选1人,院级“三育人”工作先进个人5至6人。
3.各分工会小组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登记表》,经所在部门党支部书记签字后于2018年5月29日前报送学院党政办张明纲老师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工会 5月23日
附件一:马克思主义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登记表/upload/news/tfgmlZo11527054273.doc
附件二:校三育人通知/upload/news/gNJaNbpq152705438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