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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2022第12号)

发布日期:2022-08-20  来源:   点击量:

各党委(党总支),各学院、各部门:

当前国内有2/3的省份发生本土疫情,其中9个省份累计报告本土感染者超过百例,海南、新疆、西藏等地处于疫情高发阶段;周边省市多点散发,仍有疫情流行;我省部分地区发生聚集性疫情,外溢风险较高;同时与以往毒株相比,奥密克戎变异株BA.5.2传播速度快,传播隐匿,稍有不慎就容易在短时间内引发聚集性疫情,防疫形势严峻复杂。为降低疫情输入风险,守护师生健康和校园安全,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函(2022第14号)等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校园入口管

(一)严格审核师生员工进校条件

师生员工进校须严格落实戴口罩、亮码、测温、查验行程卡及核酸阴性证明等要求,各单位应对照进校条件严格审批人员进校,严防不符合进校条件的人员入校。进校条件如下

1.杭州健康码为绿码,无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进校前10天内无流行病学史,进校前7天内无疫情风险地区旅居史;

2.进校前7天内有省内杭州市以外非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在申请恢复量大通行码时,需提供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进校前7天内有省外非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在申请恢复量大通行码时,须提供返浙首站“落地检”和返浙第3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地“三天两检”阴性证明)以及进校前48小时内的浙江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严控校外人员进校。校外人员“非必要不进校”对必要来访人员进校,对照师生员工进校条件及48小时内浙江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要求,实行审批登记制度,严格落实进校戴口罩、亮码、测温、查验行程卡和进校审批单及浙江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制度。

(三)国内疫情高中低风险地区(含参照疫情高中低风险管理地区)的人员暂缓进校;近10天内有境外旅居史、近7天内有国内疫情高中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暂缓进校,待管控期满且核酸检测阴性后再申请进校。

二、强化人员出行管控与健康监测

师生员工要充分认识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和高中低风险区及其防控政策的变化情况,原则上不前往疫情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前往有本土病例的县(市、区);确有必要需离浙的,须履行报备审批程序并做好个人防护,按照属地防控要求落实好常态化核酸检测。

教职员工在开学前7天原则上不离浙,已在浙江省外的教职员工应根据开学时间原则上提前7天返浙,学生在返校前7天内原则上不跨省出行。师生员工应按规定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师生员工应主动加强健康监测,出现疑似症状及时报告所在学院(部门)并就医排查。

三、强化活动管理

钱塘区有本土病例时,原则上不组织有校外人员参与的集聚活动。钱塘区无本土病例时,校园内非必要不举办非教育教学实践的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要求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并报属地和主管部门备案。

四、强化物品管理

做好进校物品(包括快递、邮件及其他进校物品)管理,做好检查和消毒消杀,杜绝“物传人”风险。接触过涉疫物品的师生员工及临时固定人员必须进行核酸检测,做好健康管理。

五、强化快速应急

一旦发生疫情要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学校将第一时间对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科学高效做好应急处置,快速遏制疫情扩散蔓延。

六、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要求,适时调整防控措施。

七、学生开学报到时的防控要求将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的指导意见另行通知。

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