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上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学院党政领导、院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教工党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等参加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兰婷主持。
本次中心组学习以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等内容。学院副院长隋金波和纲要教研室党支部书记邓智旺作主题发言。
隋金波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分享了个人学习心得。他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法治已经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原则和要求。他强调,学院教师在教学中应会通过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等方式,让学生明白依法治国与国家发展战略之间的紧密联系,引导学生从更高的政治站位去认识法治的重要性。
邓智旺围绕《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作分享。他表示,作为一名思政课教师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过程如经历一场深刻的思想洗礼,让自己对肩负的铸魂育人使命有了更为透彻的领悟。在思政课堂上引入党章内涵,能赋予理论以鲜活生命力;党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与营养剂,学习党史能激发学生主动探寻先辈足迹,强化学生对党的发展脉络的认识,更能于苦难辉煌交织历程中汲取精神养分,催生奋进力量,理解中国道路抉择的必然性。
各参会老师分别就各自领学内容领学。会议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学院将继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教学过程,鼓励教师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科研项目申报和研究工作,组织中心组成员和师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社区、企业、学校等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讲,提高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